2020年4月1日,全新的链上优品App正式上线。据称,链上优品一款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以娱乐电商社交电商为主要核心理念的购物类App。
据悉,链上优品商标所有人为深圳市微商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标于2018年申请。
2019年2月成立链上优品(海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陈延龙,持股65%;监事胡凌利,持股35%。
2019年7月成立信链(海南)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马化龙,持股70%;监事胡凌利。
经知情人士举报及调查后发现除监事同为胡凌利外,信链和链上优品在业务上的关联更加深刻。
据链上优品CEO李琰称,目前链上优品上线的是1.0的产品,接下来会不断迭代更新。在1.0阶段用户的价值服务主要体现在三个板块,一是用户购买商品赠送积分,在积分商城中积分可以兑换商品和旅游产品;
二是在接下来的版本中,将上线分销系统,用户在成为分销员之后,实现自购省钱,分享赚钱的模式,这些将会在微信小程序及信聊当中实现;第三个是商城的小游戏。
链上优品主页
据知情人士举报称,信链(海南)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链上优品电商平台APP存在价格欺诈且涉嫌诈骗,用户在微信上被所谓的理财老师介绍下载一个内部网址下载链上优品商城APP,这个链上优品商城中商品的价格比正常商品价格高出几十倍甚至100多倍,用户购买高价的商品原因都是因为理财。
据称,链上优品电商平台可以进行投资数字货币理财项目虚拟挖矿,而且这个虚拟挖矿也是挖的内部传销币PCP币或LCNY币或LC币。
链上优品相关运作模式。
PCP挖矿流程:注册链上优品商城后购买商品获得积分,100元产品最多可获得8000积分。100积分约相当于1元人民币。
积分达到10万获300万可兑换电子旅游票。同时可使用电子旅游票兑换PCP矿机参与挖矿获取收益。
矿机兑换规则
链上优品分享机制、市场运作模式:
1、直接分享,可获得直接分享pcp矿机每日产出收益的30%;
2、间接分享,可获得间接分享pcp矿机每日产出收益的20%。
同时组件市场运营团队可获得团队收益。
1、一星用户,二级内(直接分享加间接分享)所有pcp矿机算力总和达到15万,成为一星用户。可获得二级以下(不含)所有矿机每日产出收益5%的奖励。
2、二星用户,二级内产生三个一星用户,升为二星用户。可获得二级以下(不含)所有矿机每日产出收益10%的奖励。
3、合伙人,二级内不再同一条线上产生三个二星用户,升为合伙人,可获得二级以下(不含)所有矿机每日产出收益15%的奖励。
4、股东,二级内不再同一条线上产生三个合伙人,升为股东。可获得链上优品全球市场10%加权分红奖励。
5、平级奖,当同一条线上出现同等级用户时,该账户获得下面星级账户每日收益 的10%奖励。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值得一提的是,链上优品的实际层级为5级,并非其鼓吹的两级。
这就是链上优品以pcp等虚拟货币为基础的奖励机制。分为分享奖励和团队收益两种。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涉嫌传销的奖励机制,刺激链上优品参与者拉人头购物获得积分,以积分兑换所谓的矿机获取虚拟货币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
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2019年12月27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下称《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指出,辖内各金融管理部门、网络电信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对虚拟货币交易、ICO及变相ICO持续保持监管高压,综合运用现场约谈、行政调查、封停网站、刑事立案等手段予以打击。
2020年5月14日多地警方公布打击各类突出经济犯罪成果,并介绍打着“消费返利”“虚拟货币”“区块链”“炒外汇”等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欺骗性强,诱惑性大。
一个建立在涉嫌传销基础上的所谓区块链数字货币,再结合国家对数字虚拟货币严厉打击的态势。
其中风险自然不必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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